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位置: 本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5-14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清镇校区) 邮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05541 邮箱:gzky@163.com

版权所有: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黔ICP备12001899号-1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