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5-27 点击数: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校园内公共、办公、教学、实验实训及科研场所。

第二条 本制度由后勤处负责实施。

第三条 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以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均由后勤处负责;各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负责;全院垃圾外运、排污管道、雨水沟疏通、化粪池、沉沙井清理均由后勤处负责;

第四条 物业公司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组织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第五条 物业公司必须将清扫垃圾运送到垃圾池,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第六条 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车辆不得沿途抛撒,经常保持垃圾桶(箱)、垃圾池周围干净。垃圾桶、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七条 禁止随地吐痰、擤鼻涕,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

第八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在各种建筑物、各种设施及树木上刻画、张贴。

第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垒挡墙、圈地、盖房、种菜;严禁饲养各种家畜家禽。

第十条 禁止随意摆摊设点,经学校批准经营的各商店,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 凡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及学校有关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不允许乱搭乱建、胡乱堆放材料,运输车辆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残土废渣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在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及警示标志,竣工后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上搅拌水泥、制作水泥预制件。

第十二条 凡在校内施工的单位,施工前须到物业公司办理押金手续。待施工结束后,根据情况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

第十三条 学校环保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积极预防和治理废气、废水、废渣、垃圾、噪音、震动、恶臭、放射性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治理,对有害化学品、剧毒物品应当严格管理,防止散漏。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卫生岗位责任制,经常保持卫生责任区整洁、卫生。学生部门要有计划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组织卫生检查,评价卫生效果。

第十五条 学生公寓、宿舍环境卫生按学生公寓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