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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预定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职能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艰苦创业,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有关要求,我院决定于本学期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我院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12日。

二、评选对象:各分院2017级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3.刻苦学习,表现优异,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专业前20%;

4.在校期间至少有1项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省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和处分;

6.在已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流程:

1.各分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和遴选。评选过程中,应当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辅导员、班级学生代表、任课教师的意见。

2.各分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分院组织填写《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和《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二)。

3.各分院在审核评选材料确认无误后,请于4月12日前提交电子版至学生处(符莉佳,邮箱:283002496@qq.com),所有纸质版请在学校开学后一周内交至学生处,如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选,名额将另作分配。

五、名额分配


化工分院

机电分院

信息分院

城建分院

经管分院

院学生会

自委会/

事务中心

校级人数

27人

45人

42人

36人

45人

6人

6人

省级人数

9人

15人

14人

12人

15人

2人

2人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登记表》和《汇总表》具体填表要求参考附件三;

2.提交《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开学后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开学后提交)和电子版(按时提交)各一份;

3.各分院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撰写《追逐梦想2020》优秀事迹入选材料,并准备照片,统一发送至邮箱: 283002496@qq.com;事迹材料及照片具体要求参考附件四。

附件1:《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0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3:《填表要求》

附件4:《优秀事迹材料填写要求》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