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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综合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纪委综合处   点击量:

第一条  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请示、报告、简报、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

第二条  负责纪委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和记录工作。

第三条  负责信访举报,做好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台账,做好信访和问题线索的处理,及时向纪检监察处移送有关材料。

第四条  负责学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负责印章管理,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负责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机密件的上传下达。

第六条  负责纪检信息的搜集、撰写、报送工作,负责网站的维护及更新。

负责学院纪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工院”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推送廉政学习材料和动态发送廉洁通知要求。

第七条  负责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学习及廉洁教育。

第八条  负责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日常管理;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第九条  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学院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协助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第十条  承办党员对学院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协调处理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工作;

  第十一条  完成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