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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现代商贸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黔府发〔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商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近日印发《贵州省现代商贸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畅通商品流通渠道,促进商业繁荣,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大力拓展农村消费,积极探索适应消费变化的商业新模式。

2020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达到175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133亿元、企业达到2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383万人,网络零售额增长18%以上,建成100家连锁示范便利店,举办800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打造8个夜间消费商区。

到2021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达到190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146亿元、企业达到33万户、就业人数达到400万人,网络零售额增长15%以上,服务进出口额增长10%左右,建成100家连锁示范便利店,举办800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夜间消费商区达到10个。

到2022年,现代商贸业增加值达到2050亿元,重点项目投资160亿元、企业达到38万户、就业人数达到415万人,网络零售额增长15%以上,服务进出口额增长15%左右,建成100家连锁示范便利店,举办800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夜间消费商区达到12个。

二、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布局商业聚集区。编制《贵州省商业消费发展规划》,建立完善贵州省商贸步行街评估体系,创建特色商贸步行街,培育3个有影响力的消费商圈。出台贵州省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鼓励重点街区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和“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高传统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快一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二级农产品市场建设,推进传统农批(贸)市场信息化改造提升,推广智能(溯源)电子秤和移动聚合支付,实现交易市场数据的整合。推动省内酒、茶、药、特色农产品等特色商品市场改造升级,构建统一支付结算平台。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开展特色商品市场升级,在信息化改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功能拓展、业态优化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发展。支持批发等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推动省内中高端制造业与生产资料市场、原材料供应市场开展供需对接,培育引进一批供应链服务龙头企业。推动新零售示范城市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商贸流通销售环节创新发展,在各市(州)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综合体、景区开展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互联互通融合创新试点,培育30家数据驱动、精准营销、业态融合的新零售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推动住宿业创新发展。编制住宿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全省住宿业规划布局。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休闲度假资源较为富集的乡村建设各具特色客栈、民宿、度假村等住宿设施。大力推动住宿业品牌整合、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支持贵州本土中高端酒店集团开展品牌输出、管理输出,提升连锁经营规模及效应,开展“全省住宿业100强”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住宿业与会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医疗、康养、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服务消费,转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以推行和落实《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为抓手,积极推进旅游星级饭店质量提升。(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推动餐饮业创新发展。研究制订《贵州省餐饮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贵州省餐饮业经营行为规范》《贵州省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支持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大型连锁品牌餐饮集团。推广黔菜美食地图和经典套餐,打造“多彩贵州黔菜名片”。支持各类商业综合体规划建设特色美食街(区),培育30家国家级钻级酒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动社区和农村深度融合“互联网+”。鼓励发展社区生鲜电商平台,支持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及地铁等区域布局生鲜自提柜、智能贩菜机等智慧微菜场,促进社区生鲜配送与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有机结合。推动绿色农产品通过电商渠道上行,围绕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聚焦茶叶、食用菌、蔬菜等12个特色产业,完善“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产品上行稳定供给。推动农村电商与供销系统网点的融合升级,构建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融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优化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培育建设综合性生活服务功能完善的商业设施,构建15分钟便民消费圈。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连锁超市布局全省农村商贸流通网点,加强省内移民搬迁点商贸流通配套设施。建设覆盖公共WIFI及5G网络、配套智能安全监控设施和提供精准导购、移动支付、智能停车等智慧服务的示范性新型商业综合体。支持各级政府运用面向疫情防控、群防群治需要的社区型家庭生活信息平台,加快完善治安管理与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满足优质商品消费需求。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进口商品展销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进口消费。支持贵阳申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各地开展“消费促进月”、购物节、年货节、汽车展销等展会促销活动。活跃汽车消费,加快培育汽车销售示范市场、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建立覆盖创新链、产品链、应用链的政策引导机制,支持发展5G手机、4K/8K超高清数字内容、智能机器人、电竞游戏等信息消费服务和产品,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现代商贸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常务副召集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现代商贸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整合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商贸业发展支持力度,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完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现代商贸业发展开展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银担合作等业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现代商贸创新发展工程实施中典型案例的挖掘,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把落实现代商贸发展工程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及作为评价市(州)、县(市、区)商贸业发展质量的重要依据。对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商贸发展工作部署不力或工作明显滞后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启动追责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