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金额填写
1.2017级学生 如果已缴清3年学费的,非艺术类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补偿总额为10500。如果有助学贷款,3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10500元,并且低于24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艺术类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补偿总额为21000元。如果有助学贷款,3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21000元,并且低于24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2018级在校生 非艺术类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补偿总额为7000。如果有助学贷款,2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7000元,并且低于16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艺术类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补偿总额为14000元。如果有助学贷款,2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14000元,并且低于16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2019级在校生 非艺术类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补偿总额为3500。如果有助学贷款,1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3500元,并且低于8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艺术类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补偿总额为7000元。如果有助学贷款,1年助学贷款总额高于7000元,并且低于8000元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注意事项
1.所有精准扶贫学生由于不需要缴纳学费,故无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
2.所有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必须缴清相应年度学费。
3.申请学费补偿账号必须为农业银行卡号或账号(该农业银行卡号或账号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直系亲属)。学校发放的农行卡开户行名称:农行贵阳市金源支行。
4.所有参加应征入伍尚未填写信息收集学生,必须按刘通老师发在征兵群的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提交,便于后期为同学们办理学校奖励、贵州省奖励发放等相应手续。
5.学院资助部门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
6.学院资助部门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邮编:551400。
三、办理补偿、代偿需提供材料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申请表》原件2份 必须正反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除提供8至11材料外,需提供所有《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
6.材料提交时间 每年9月底前,将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院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