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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21018002
标    题 如何报销探亲路费?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2年09月27日
信件内容 如何报销探亲路费?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未婚职工可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凭乘坐车、船发票可报销往来路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由人事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详细情况请咨询财务处。
处理对象 院长
处理时间 2012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