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教务处统筹指导下,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开展本部门各项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本部门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监控。
第二条 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安排落实本部门各学期的教学任务,负责本部门课程表的编排工作和教辅工作的安排,办理“教师调(代)课”手续。
第三条 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做好部门内各门课程试卷与学期成绩的审核、整理和上报教务处,组织好本部门的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
第四条 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和中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第五条 协助教研室主任做好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负责马克思主义教学系内各种教学资料的归档与保管(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总结、计划、教师业务档案等)。
第七条 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期中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管理情况,做好记录和整理归档;
第八条 协助 做好马克思主义教学系会议记录,督办马克思主义教学系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及时和教务处沟通,确保教学工作信息畅通无阻。
第十条 协助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对本部门教师进行教学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教师月工作量的统计并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 完成教务处及马克思主义教学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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