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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宿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16号)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公寓建设与日常管理维护情况,经2020年9月2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调整公示如下:

校区

公寓楼栋

收费标准(元/人·学年)

备注

观山湖校区

四号

800

6人间

观山湖校区

五号

          800

6人间

清镇校区

四号

1000

6人间

清镇校区

五号(B区)

          1000

6人间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