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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   点击量:


学院各系、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部)处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积极申报、选拔推荐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立足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组织实施

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以及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选拔体系分为三级,即学院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及确定推荐名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请参见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内容。

   各系(部)处要着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考核要求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推选人所属系(部)处对本部门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员,国际教学部将作不通过处理。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整体安排,西部地方项目时间节点,学院各项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5月1日—1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请注意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推荐名单须按要求提供。

(二)5月10日前:各(系)部处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人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教学部。

(三)5月15日前:国际教学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审议通过后,将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委托的受理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四)5月18日前: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留金委信息平台提交被符合项目申请条件推荐人选电子材料。

        (8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要求

各系(部)处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具体选派要求、条件及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区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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