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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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1.负责助学贷款回执单录入工作

2、负责组织各分院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3、负责全院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4、负责贷款毕业生信用系统资料的建立和上报工作;

5、负责不定期公布贷款违约毕业生名单;

6、负责协助经办银行查找违约毕业生联系资料和追还贷款工作;

7、做好与国家助学贷款有关的文件、报告和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奖助学金管理

1、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及免学费的联系、组织评选、汇总审核,并按要求发放奖助学金;

2、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及学生申请缓交学费的审批;

3、负责每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统计,建立特困学生档案;

4、负责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

5、负责各类资助政策的修订工作;

6、负责组织各项获助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及思想教育;

7、拓展社会助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学生的赞助与捐赠,负责承办社会各项助学金的评审和落实工作;

8、协助领导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经济援助工作;

(三)建档立卡资助

1、负责核查学生是否建档立卡户,并及时上报给予资助。

2、配合各级部门开具建档立卡户学生受助情况。

勤工助学管理

1、负责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校内各单位上报的勤工助学岗位;

3、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信息发布和受理学生的申报;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审查、组织学生面试、推荐学生上岗;

5、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工作考核,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6、负责建立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审核勤工助学岗位考勤并及时下发勤工助学工资相关工作;

7、拓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基地;

8、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权益援助与法律援助。

)其他相关工作管理

1、负责制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下基层毕业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3、落实毕业入伍和复员退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帮扶等工作;

4、负责与省教育厅资助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工作;